中汽中心張亞楠:只要數據是從車上出去的,主機廠就須承擔第一責任
第二十一屆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以下稱“泰達汽車論壇”)于9月11日至9月14日在天津市濱海新區舉辦。在9月12日“數智化生態專場:數據驅動汽車產業場景變革”中,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專家、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亞楠發表題為“智能網聯汽車數據發展與安全風險協同治理路徑”的演講。
張亞楠表示,數據已成為驅動汽車智能化和網聯化轉型的核心動力。但在數據應用過程中,數據風險問題不容忽視。目前中汽中心大概聚焦三類問題和四個場景:一是合規收集,二是合理使用,三是使用主體是否管理盡責。四個場景包括:第一,數據安全,尤其是大規模數據聚合后可能導致的重要信息泄露;第二,數據跨境傳輸中的安全問題;第三,地理信息數據的合法采集;最后是關乎每個人的個人隱私安全問題。
面對數據安全風險的挑戰,張亞楠提出以下建議:首先,國家對數據安全的需求大于單個企業。對企業而言,需關注兩類因素:一是監管層面,企業應做到基本合規;二是從自身業務需求出發,理性審視數據價值。
在合規層面,以往多個部委(如網信辦、自然資源部、工信部等)都參與汽車數據安全管理。由于國家的基本監管原則是“誰管業務,誰管數據安全”,導致多頭監管。經過去年的協調,目前已基本明確由工信部牽頭、其他部委協同配合,共同治理汽車行業數據安全問題。工信部網安局目前重點關注三個層面:重要數據、重大風險和重點企業,并正陸續出臺相關政策,包括即將發布的數據跨境安全指引。
此外,相關部委也在持續發布數據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政策,有的以部令形式,有的以指引文件形式。這些政策最終將通過四個維度落地:一是納入工信部裝備一司的公告準入管理,通過行政許可規范數據安全;二是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近期將啟動對汽車行業非敏涉密數據的安全檢查;三是數據出境的審查評估;四是OTA和召回管理過程中的數據安全監管。
在業務層面,經過這些年的發展,中汽中心發現主機廠的數據安全意識普遍較強,但訴求存在差異:對經營管理類數據,主機廠希望“我的是我的,別人的也是我的”;對消費者用戶數據,希望“我的是我的,別人的我能用就行”;對地理信息數據,則希望“可以不是我的,但我需要能用”。這三種不同訴求,反映出國家數據局所主張的“三權”——持有權、加工使用權、經營權——在主機廠實踐中并未統一。不同數據主張不同權限,將導致責任認定不一致。
張亞楠強調,車是主機廠的,無論主張什么權利,只要數據是從車上出去的,主機廠就須承擔第一責任。下一步將通過規范文件進一步明確如何落實該責任。
張亞楠對主機廠也提出了具體建議:第一,盤清數據家底。以往企業更多盤點自身擁有哪些數據(如用戶數據、研發數據),卻往往忽略供應商從車輛中獲取了哪些數據、何時獲取、獲取多少。這也應納入主機廠的數據資產盤點范圍。
第二,在管理制度層面,應建章立制,實現“技管結合”。重點包括明確數據責任主體,以及認清某些責任(尤其是涉及國家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的管控權)無法通過合同完全轉移。
第三,在技術層面,需強化技術能力,落實數據安全設計。應遵循最小化采集原則,并對個人信息和國家重要數據進行脫敏。目前很多企業并未清晰定義何為“最小化”,例如有企業為支持高精度地圖,從車輛采集了600多個參數,包括路燈高度等非必要數據。企業應自行明確最小化范圍,而非僅用這三個字約束供應商。
在價值層面,張亞楠呼吁合理利用數據,挖掘增量價值。對主機廠而言,如果數據不用或用不好,就成了負擔(需承擔存儲成本與安全責任);對國家而言,有些數據希望使用后即銷毀,無需長期存儲。如何合理利用數據、挖掘增量價值,將是企業下一步面臨的重要挑戰。
張亞楠表示,數據安全治理需協同出擊,構建從應用層制度到設計、再到技術工具開發的鏈式治理體系。在應用層,應在合法、合規、有效、可控的基礎上,將業務場景與數據處理相結合,并映射到汽車產品的全生命周期——而不僅僅是數據的全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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