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有哪些變化
近期車輛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有不少變化。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 3 萬元。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指符合相關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乘用車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 9 個座位的新能源汽車。
銷售方銷售“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時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與動力電池分別核算銷售額并分別開具發(fā)票的依據(jù)購車人購置不含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載明的不含稅價作為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應滿足換電相關技術標準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能夠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為用戶提供換電服務。
此外,2023 年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xiàn)匯購買 1 輛個人自用國產(chǎn)小汽車和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 1 輛自用小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對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前購買的燃油車輛,購置稅稅率可減免至 5%。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國家節(jié)能減排要求的燃油車可以申請購置稅費用補助。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單車售價(不含增值稅)不超過 30 萬元的排量 2.0 升及以下乘用車,征收車輛稅購置稅減半。
需要注意的是,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設計、制造和技術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椅在內最多 9 個座位的汽車。所稱單車價格,以征收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客車購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乘用車的排量和座位數(sh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中的排量和額定載客量(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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